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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来源: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21-03-23访问次数:1191

    (一)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和领导所属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策、决定。

    (二)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党员、教职工开展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

    (三)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监督指导机关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党费收缴等工作。

    (四)负责机关党的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督办机关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工作。 

    ()负责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负责机关工会和群团工作,发挥机关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

    ()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培养、推荐和考察。

    ()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政审、年度考核、薪酬调整、岗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职员晋升及职级认定、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推荐、安全教育等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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