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3 17:09:27南航人事处
根据(委办人[2007]74号)《转发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2、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教育部等国家出国留学人员认定机构出具证明认可的具有1年以上(含1年)留学经历的。
3、任现职期间,外文专著、译著在国家认定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且累计文字量不少于5万字的。
4、任现职期间,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的。
5、年龄超过50岁(含50周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且目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6、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对于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