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
根据学校国庆假日期间做好甲流防控有关事项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领会学校通知精神,重视做好甲流防控工作;
2、请单位甲流防控信息员将《国庆假日期间甲流防控相关事项告知书》转发给本单位职工;
3、信息员将本单位职工个体填报的《2009年国庆假日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信息调查表》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交机关党委830室;
4、假日期间若有发烧人员请按学校要求就医并在家隔离观察,同时上报机关党委(联系方式不变);
5、国庆假期结束后机关党委继续保持甲流防范问询情况上报制。
机关党委
200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