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
2010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托费及学杂费将于近期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对象为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年龄14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教职工。双职工为120元,单职工为60元。独生子女托费、学杂费按年份逢单时男方单位发放,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发放,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如为双职工则由女方单位统计发放。
请各单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统计表”(附表1)、“独生子女学杂费统计表”(附表2) 及 “独生子女托费统计表”(附表3),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11月23日前送交机关党委830室,同时将统计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gdw@nuaa.edu.cn。
请机关各单位通知符合托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先填表,校医院审查后另通知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工作证及正规发票于2010年12月6日到22日每周一、二、三到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机关党委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