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
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详见附件1),机关党委按照校组织部的通知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工作。请机关各党支部以部处为单位将统计表(附件2)填好后于3月3日(本周四)下午3点前将纸质材料(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交机关党委830室。
机关党委
2010年2月28日
附件1
关于报送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相关统计数据的函
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接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做好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现将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统计和数据报送(统计表附后),由各市、县(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数据汇总、核实,各高等学校数据直接报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本次统计数据时间段为创先争优活动开始至2011年1月31日,数据上报截至时间为3月7日。
3.请各地、各高校按照统计表中的指标进行统计,将审定后的统计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马东刚,联系电话及传真: 025-83335657、83335656;邮箱:jsjycxzy@163.com )
附件: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
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 | ||
机关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 ||
序号 | 项 目 | 计数 |
1 | 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本单位推动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条) | |
2 | 本单位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人数 | |
3 | 本单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件) | |
4 | 选树本单位先进典型数(除获校级表彰以外的院级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典型等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