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党总支及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及机关党委近期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校“党旗引领,百舸争流”党内评优
一、评选类别及标准
所有参评单位和个人,以近两年业绩和表现为主,并将开展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作为主要参评指标。具体评选类别和标准按照学校党组字〔2011〕18号《关于开展2009-2011年度“党旗引领,百舸争流”党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执行。
二、表彰名额
1、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机关党委可向学校推荐的名额如下:
(1)教工类:先进教工党支部4个,优秀共产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2)学生类:本科生党支部、党总支共2个,优秀共产党员(研究生)3名,优秀共产党员(本科生)3名。
2、各党支部可向机关党委推荐的名额如下:
(1)教工类: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学校标准,每个党支部申报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分别不超过1名。自愿申报先进教工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学生类:由航天学院党总支统一把关,按推荐名额要求等额上报机关党委。
四、推荐办法:
按照学校党组字〔2011〕18号文件执行。
五、阶段安排:
1、组织报名:(4月底―
(1)被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分别填写《南航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南航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南航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表格从校党组字〔2011〕18号文件下载。
(2)校级教工先进教工基层党组织、校级教工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5月9日(周一)上午12:00前报送机关党委(纸质版报送综合楼830,电子版报送jgdw@nuaa.edu.cn)。
(3)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于5月16日前报送学工部和研工部。名单同时报机关党委备案。
(4)推荐申报先进个人荣誉的教工和学生,请各党支部在向机关党委报送材料时同时其提供电子照片一张。(电子照片5月9日前暂不报送机关党委)
(5)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时请注意具体分类。
2、机关党委评审(
机关党委组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工类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教工党支部进行评审,好中选优。
原则上校级荣誉和机关党委(院级)荣誉不兼得,机关党委(院级)先进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兼得。
3、公示与上报(
在机关党委网站进行公示,最后推荐上报组织部。
第二部分:机关党委党内评优(院级层面)
一、评选类别及标准
所有参评单位和个人,以近两年业绩和表现为主,并将开展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作为主要参评指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教工)、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教工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学生)。评选标准参照校级相关荣誉的评选标准执行。
二、评审办法与流程
1、校级荣誉称号评比和机关党委院级荣誉称号的报名和评审同时同步进行。机关党委院级荣誉称号在校级荣誉称号最终公布后确定。
2、评审时对申报校级教工党支部和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进行排序(该排序不上报学校,但作为后续确定机关党委院级名单的参考);对申报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如果落选,则直接进入申报机关党委院级荣誉称号的范围,并直接占用所在党支部院级荣誉称号的名额。
3、为便于宣传先进党员的事迹,申报机关党委院级“优秀共产党员” 的也需填写《南航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同时填写《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各单位在《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对多人申报同一项荣誉的应进行排序。
4、对于获得机关党委院级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状,对于其中个人获奖的发放小奖品。
5、《申报名单汇总表》请于
三、名额分配
1、院级先进教工党支部:(6个)
直接从申报校级“先进教工党支部”的党支部中遴选产生。
2、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直接从申报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中遴选产生。
3、校级和院级优秀共产党员(教工):(42名)
校级和机关党委(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申报人数之和大体为各党支部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党支部共申报1名优秀共产党员,多于10人的党支部申报人数四舍五入。
各党支部申报校级和机关党委(院级)“优秀共产党员”总名额如下: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 |
1 | 党政办 | 2名 | 15 | 学生处 | 2名 | |
2 | 组织部 | 1名 | 16 | 教务处、评监办 | 2名 | |
3 | 宣传部 | 2名 | 17 | 科技部\装备工程部 | 2名 | |
4 | 纪\监\审 | 1名 | 18 | 国资处 | 1名 | |
5 | 机关党委支部 | 1名 | 19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2名 | |
6 | 工 会 | 1名 | 20 | 财务处 | 2名 | |
7 | 团 委 | 1名 | 21 | 保卫处、人武部 | 2名 | |
8 | 发展研究中心 | 1名 | 22 | 保密处 | 1名 | |
9 | 高教所 | 1名 | 23 | 基建处 | 1名 | |
10 | 科 协 | 1名 | 24 | 资产经营公司 | 2名 | |
11 | 发展计划处 | 1名 | 25 | 档案馆 | 1名 | |
12 | 人事处 | 2名 | 26 | 信息中心 | 1名 | |
13 | 人才中心 | 1名 | 27 | 高新院 | 3名 | |
14 | 研究生院 | 2名 | 28 | 航天学院教工党支部 | 2名 |
4、优秀共产党员(学生)
校级和机关党委(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申报人数之和为各党支部人数的10%。由所在学院党总支落实和把关。
机关党委
2011年4月
机关党委关于校、院两级
党内评选表彰申报名单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级 | 申报先进教工党支部情况 A申报 B不申报 | |||
优 秀 党 务 工 作 者 | ||||
姓 名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 时间 | 党务工作职务 | |
校级 和 机关 党委 (院级) | 优 秀 共 产 党 员 (排序第1的视为党支部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 |||
排序 | 姓 名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申报校级和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均须填写《南航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 ||||
党支部书记签名: |
备注:
1.党支部申报校级和院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总名额大体为各党支部人数的10%(具体参见通知中对应表格里的名额分配)。
2.该汇总表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