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
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根据学校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机关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请按人事处网上《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评审材料,并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清单》第5项,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交原件;
(2)《申报材料清单》第10项,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须提供期刊或著作的原件。
(3)《申报材料清单》第11项,独立起草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须有部处负责人证明情况属实并签名、署日期)。
2、人事处网站中《任职资格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请注意以下几点:
(1)现职务及任现职务时间:特指目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而非行政职务;
(2)表中“个人总结”的签名须本人手签,请不要漏签。
(3)表中“单位审核意见”:由各部处进行审核并签署部处意见,部处负责人签字,加盖部处公章。
(4)表中“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由各部处进行鉴定并签署部处意见,部处负责人签字,加盖部处公章。
3、人事处网站中《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即汇总表)
请各部处填写本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部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处公章(表中“学科组票数”这一列请删除)。
4、申报人员将评审有关资料按清单要求装入纸质公文袋(公文袋请自备),外贴材料清单。(相关表格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5、请以部处为单位,各单位于
6、请各部处做好对教职工申报材料的具体指导和把关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丰富,汇总表与申报表中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
机 关 党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