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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机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1-06-03访问次数:952

机关各部处:

 

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61发布了《201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机关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请按人事处网上《个人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评审材料,并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材料清单》第5项,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交原件;

2)《申报材料清单》第10项,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须提供期刊或著作的原件。

3)《申报材料清单》第11项,独立起草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须有部处负责人证明情况属实并签名、署日期)。

 

  2、人事处网站中《任职资格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请注意以下几点:

1)现职务及任现职务时间:特指目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而非行政职务;

2)表中“个人总结”的签名须本人手签,请不要漏签。

3)表中“单位审核意见”:由各部处进行审核并签署部处意见,部处负责人签字,加盖部处公章。

4)表中“单位鉴定及推荐意见”:由各部处进行鉴定并签署部处意见,部处负责人签字,加盖部处公章。

 

3、人事处网站中《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即汇总表)

请各部处填写本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部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处公章(表中“学科组票数”这一列请删除)。

 

4、申报人员将评审有关资料按清单要求装入纸质公文袋(公文袋请自备),外贴材料清单。(相关表格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5、请以部处为单位,各单位于67(周二)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评审材料、个人评审费(每人100元)、汇总表纸质版(须签字盖章)一起交机关党委830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gdw@nuaa.edu.cn

 

6、请各部处做好对教职工申报材料的具体指导和把关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丰富,汇总表与申报表中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

 

 

                                               机 关 党 委

                                             2011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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