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关各单位:
根据校医院通知,12月27日起,学校开始报销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请符合独生子女托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证、孩子的医疗证和正规发票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咨询电话:84892360 卞老师
附件: 关于发放2011年独生子女托费的通知.doc
机关党委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