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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学校创先争优表彰工作的安排(已更新)

来源: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2-05-04访问次数:856

机关各党支部:

    5月3日,学校组织部在学校办公网发布了我校《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工作的通知》党字〔2012〕10号。

    本次表彰工作分为“表彰申报工作”和“群众评议工作”,其中,“表彰申报工作”详见党字〔2012〕10号文件的第1-3页和第10-13页;“群众评议工作” 详见党字〔2012〕10号文件的第4-9页。

    请机关各党支部仔细研读学校办公网通知内容,及时布置落实,注重民主程序。现就机关各党支部做好这项工作作如下说明:

    为方便各党支部汇总统计数据,在“群众评议工作”中,机关党委制作了“表1的汇总表”,供对党支部评议情况汇总统计用;制作了 “表2的汇总表”,供对党员群体评议情况汇总统计用。请查收机关党委本通知中的附件A和附件B。

序列

名称

注意事项

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

报送材料的要求

表彰

申报

工作

 

先进个人

    1.机关党委总共可向学校申报6名先进个人。

    2.机关各党支部自主考虑是否申报,如果申报,每个党支部申报人数不得超过1人。

    3.其中“群众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率”填写“群众评议工作”中“表2的汇总表”里面对应的“综合评价满意率”。

 

 

 

    以党支部为单位报送材料,最迟5月7日(周一)17:00前将《先进个人登记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先进集体登记表》、《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版交机关党委830,电子版同时发至机关党委jgdw@nuaa.edu.cn

    表中“填报单位意见”由机关党委填写并盖章。

先进党支部

    1.机关党委总共可向学校申报3个先进党支部。

    2. 机关各党支部自主考虑是否申报。

    3.其中“群众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率”填写“群众评议工作”中“表1的汇总表”里面对应的“综合评价满意率”。

群众

评议

工作

 

对党支部的群众评议

    1.使用党字〔2012〕10号表1。

    2.机关各党支部自行打印该表并开展评议。

    3.建议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4.表1中“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请机关各党支部提出即将进行的整改措施。

    1、各党支部将对党支部评议情况和对党员群体评议情况分别汇总统计,将汇总结果填入“表1的汇总表”和“表2的汇总表”,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交机关党委830。电子表同时发至机关党委。

    2、请有申报先进个人或先进党支部的支部5月7日(周一)17:00前将表1和表2汇总结果交机关党委830。其余支部5月10 日前交830。

对党员群体的群众评议

    1.使用党字〔2012〕10号表2。

    2.机关各党支部统一填入党员姓名,自行打印该表并开展评议。

    3.建议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对院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

    1.使用党字〔2012〕10号表3。

    2.机关党委统筹安排,组织机关各部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等进行评议。机关各党支部配合即可。

 

按要求将材料上报学校。

     上述工作中相关通知与表格请至学校办公网下载。各党支部在上述工作中如有疑义,欢迎随时与机关党委沟通交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A:群众评议工作中“表1的汇总表”.doc

 附件B:群众评议工作中“表2的汇总表”.doc

                                                   201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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