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学校机关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将由机关党委组织。现将全文转发,并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上交:
1. 根据材料袋的要求准备材料:
分 类 | 编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数 | 备 注 |
第一分册 | 1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 份 | 此册不装订 |
2 | 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 | 份 | ||
3 | 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 | 份 | ||
第二分册 | 1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份 | 此册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
2 |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 | 份 | ||
3 | 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 | 份 | ||
4 | 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 | 份 | ||
5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 份 | ||
6 |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 份 | ||
7 | 其他有关证书材料 | 份 | ||
第三分册 | 1 |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 | 份 | 此册不装订 |
2 | 教学论文 | 份 |
注:请以部门、学院(基层单位)为单位,于3月20日上午9:00至机关党委830办公室领取材料袋。
2.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其他有关证书材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教学论文。
所用原件,除材料袋中所需之外,其余将在评审会结束后归还申报人。
3.重要技术报告等必须由撰写此报告时的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
4.机关请以部门为单位,学院(基层单位)请以各学院(基层单位)为单位,于2013年3月20日17:30前,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表及评审费(300元/人)一并交明故宫校区行政楼机关党委830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gdw@nuaa.edu.cn .联系人:孙吟吟。联系电话:84891121。过期将不接受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材料填写的补充说明:
此项说明主要针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非教学科研系列)》表格。
1.申请人需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
2.表格第7页,“由基层单位负责审核”。此处基层单位为机关党委,填写申报表时,“审核人”一栏中请勿作任何标识。
3.表格第11页,栏目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栏目下方涉及表决的部分请勿作任何标识。
4.关于重要技术报告,需是本人起草的,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总结、报告和文件。
三、关于同行评议的有关事宜请待进一步通知。医疗卫生、编辑出版、图书档案、会计统计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申报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的《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五、其余未尽事宜,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关党委孙吟吟(84891121)咨询。
附件:人事处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全文.doc
机关党委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