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处级干部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存入个人档案,因此,请以部门为单位,协助做好本单位处级干部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处级干部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或专科开始至最高学历各阶段)原件、复印件(纸张规格:A4)。
2.奖励材料:处级干部(在南航工作以来)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纸张规格:A4)。
3.个人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格式详见附件)。
于4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清单(每人一个档案袋)交至机关党委830办公室,由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留下复印件返还原件。
机关党委
20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