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学校机关管理人员
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将由机关党委组织。现将全文转发,并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上交:
1. 根据材料袋的要求准备材料:
分 类 编号 材 料 名 称 份数 备 注 第一分册 *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份 此册不装订 2 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暂不提供) 份 *3 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 份 4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份 5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份 *6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份 *7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份 第二分册 *1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 份 原件及复印件 *2 教学论文 份
注:(1)请以部门、学院(基层单位)为单位,3月17日至机关党委830办公室领取材料袋。
(2)获奖及论文论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上述加“*”选项均为任现职且近五年(现任职称当年的4.1――2016.12.31),不在范围内的无需填写和上报。
2.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教学论文。
所用原件,除材料袋中所需之外,其余审核完后现场归还申报人。
3.重要技术报告等必须由撰写此报告时的单位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
4. 机关请以部门为单位,学院(基层单位)请以各学院(基层单位)为单位,于2017年3月22日17:30前,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
汇总表及评审费(400元/人)一并交明故宫校区行政楼机关党委830办公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管理、型号研制及其他专技系列)》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数据统计表(管理及其他专技系列)》的电子版发送到jgdw@nuaa.edu.cn。
联系人:卢佳妮,联系电话:84891121。
过期将不接受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材料填写的补充说明:
此项说明主要针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管理、型号研制及其他专技系列)》表格。
1.申请人需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
2.表格第12页,“由基层单位负责审核”。此处基层单位为机关党委,填写申报表时,“审核人”一栏中请勿作任何标识。
3.表格第13页,栏目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栏目下方涉及表决的部分请勿作任何标识。
4.关于重要技术报告,需是本人起草的,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总结、报告和文件。
5.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请务必注明项目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其他),请同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
(已结题的请提供盖章的结题通知书,未结题的请提供盖章的申报书,或者是有立项单位盖章的oas发文)。
三、有关同行评议事宜请待进一步通知。
四、所有申报表格请从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的《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五、其余未尽事宜,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曹锁娟(84892739)或机关党委卢佳妮(84891121)咨询。
附件1: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doc(鼠标点击查收)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鼠标点击查收)
机关党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