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强化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8年12月13日上午,发展规划处/天目湖校区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党支部在719会议室召开专题党课,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兼唐主持。宋迎东副校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了党课学习。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
学习活动中,刘兼唐同志带领全体党员一起逐章逐段研读《条例》,集中学习了《条例》中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等共8章37条内容。支部党员同志边看边听边做笔记,并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围绕成立党小组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交流。
通过学习,提升了支部党员同志对支部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支部工作具体要求的理解,为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