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小组要求,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切实保障机关教职工身体健康,现制定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思想高度重视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执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有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华军
副组长:刘宇雷、张海艮、孙建红、孔垂谦、孙永荣、张丕宏、
褚 峥
成 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秘 书:郑玉冰
工作组成员保持通讯通畅,做到反应迅速。
三、工作举措
1、及时掌握教职工动态,关注重点人群去向。机关教职工在寒假期间及返校后要通过“i·南航”APP 疫情防控信息一栏,每日下午2点前上报防控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教职工寒假期间去向,每天做好上报信息的核对与汇总,准确掌握每位教职工的返校前行程动态与身体健康状况,对往来疫源地区或与感染者(及疑似人员)有接触的教职工持续关注。
2、严格执行学校《寒假期间师生零星返校疫情防控方案》。2020年春季学期2月底前不开学,开学具体时间由校防控工作组另行通知。所有机关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确有必要的需在“i·南航”APP 寒假零星返校申请中在线向所在部门申请,原则上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坚持做好值班值守,建立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台账,执行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点前,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群信息日报表》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报送邮箱 office@nuaa.edu.cn)。
4、强化开学后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开学时间确定后,机关教职工需在“i·南航”APP中申请返校,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由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应在接到学校通知后返宁返校(被相关部门/机构安排在指定隔离区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在隔离期解除后,返校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非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返宁后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观察时间从抵宁时算,满两周后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可申请到校工作。体温正常、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凭电子入校通知单和工作证、校园卡等证件入校。返校后,教职工要尽量减少外出,校外居住的教职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尽量避免乘坐交通工具或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每天通过“i·南航”APP 报送校外的出行时间和停留场所。
5、落实落细日常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对教职工的科学防控宣传,营造和谐稳定校园环境。教职工在校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各部门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举办大中型会议、教学科研、交流出访等聚集性活动和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必须举办的需由分管校领导批准,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案。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并审核教职工前往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及学习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也应通过“i·南航”APP 每日12点前上报防控信息,及时更新基本状况,所在部门要及时掌握出差人员的行程和健康状况,并严格执行返校相关规定。
6、规范疫情处置流程,做好疫情处突准备。如教职工发生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需第一时间前往校医院或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其中在校期间必须首先前往校医院诊治,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第一时间上报至各部门,各部门需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党政办公室。
机关党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防控工作方案。
机关党委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