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按照《关于2011年度党政管理干部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机关党委开展2011年度党政管理干部非领导职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干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体现重在实绩、兼顾年资、择优选拔、总量控制原则,全面考察候选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二、成立机关党委非领导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组
1.评审推荐小组
组 长:张爱武
成 员:另行通知
2.监督小组
组 长:徐福民
成 员:楚广兴、赵玉明
三、申报条件
本次非领导职务评定的范围为2011年4月1日仍在职的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含在后勤等部门工作的干部系列事业编制人员)。
(一)申报调研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规定》(党组字〔2006〕56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的六项条件。
2.具备胜任正处级岗位的政治思想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长期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经历;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3.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原则上任副处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任副处级领导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其余均为“称职”。
(二)申报副调研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规定》(党组字〔2006〕56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的六项条件。
2.具备胜任副处级岗位的政治思想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3.长期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正科长(含去职保留正科级待遇干部),原则上任正科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其余均为“称职”。
(三)申报主任科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胜任正科级岗位的政治思想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
(四)申报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胜任副科级岗位的政治思想素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
四、推荐名额
1.机关各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调研员或副调研员的评定(共一名);
2.机关各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评定(共一名)。
五、评定推荐程序
机关各单位组织审查推荐、机关党委评审小组审定推荐、校评审组评议、学校考察评定等环节组成。
1.单位审查推荐
机关各单位对照学校文件规定的非领导职务任职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征求本人意见确认并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非领导职务干部岗位推荐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推荐进入机关党委评审。以上两表和个人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请于
2、机关评审组评审推荐
机关党委通过机关评审组,评审确定非领导职务干部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校评审组评议
学校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院级党组织推荐人数、申报类别等设立若干评审组,评审组由相关部门、学院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评审组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以自我陈述、现场问答形式进行;结合基层推荐意见,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半数为有效。若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入选。评审组按照可评名额1:1.2的比例提出人选上报领导小组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4.学校考察及评定
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测评。公示及考察合格的人选,处级非领导职务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科级非领导职务人选由校科级干部工作联席会研究后,报校党委批准确定。
六、时间安排
机关党委审核推荐:
校评审组评议、公示及考察测评:
七、评审纪律
相关人员要以严肃认真和积极的态度参与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定工作,不得臆造和传播与事实相违背的信息,不得窜票、拉票、贿票等。发现有违犯纪律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评定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严守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由学校非领导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责令其予以纠正,错误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主要责任人以纪律处分。
机关党委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