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直属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学校机关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将由机关党委组织。现将全文转发,并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上交:
1. 根据职称评审材料袋目录(2020)要求准备材料(职称评审材料袋目录(2020).docx):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1份 | 此部分内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
*2 | 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 | 份 | |
3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1份 | |
*4 |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1 | 份 | |
*5 |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2 | 份 | |
*6 | 论文、论著名称1 | 份 | 此部分内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
*7 | 论文、论著名称2 | 份 | |
*8 | 教学论文名称1 | 份 | |
*9 | 教学论文名称2 | 份 |
注:(1)获奖及论文论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上述加“*”选项均为任现职(职称)以来的(现任职称当年的4.1——2019.12.31),不在范围内的无需填写和上报。
2.以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文章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教学论文。
所用原件,除材料袋中所需之外,其余审核完后现场归还申报人。
3.重要技术报告等必须由撰写此报告时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4.机关请以部门为单位,学院(直属单位)请以各学院(直属单位)为单位,于2020年4月23日12:00前,将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表及评审费(400元/人)一并交明故宫校区行政楼机关党委830办公室。同时请将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型号研制、其他专技、高教管理).doc (2)
基本情况汇总表(2020).xls、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数据统计表(实验等其他专业技术及高教管理)2020.xls 的电子版发送到jgdw@nuaa.edu.cn。
联系人:郑玉冰,联系电话:84891121。
过期将不接受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材料填写的补充说明:
此项说明主要针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管理、型号研制及其他专技系列)》表格。
1.申请人需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
2.表格第9页,栏目六,“审核情况”。此处基层单位为机关党委,填写申报表时,“审核人”一栏中请勿作任何标识。
3.表格第9页,栏目七,“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此处学院申报人员由所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党委公章,机关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机关党委书记签字并盖机关党委公章。
4.表格第9页,栏目八,“单位推荐意见”。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栏目下方涉及表决的部分请勿作任何标识。
5.关于重要技术报告,需是本人起草的,对于学校改革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总结、报告和文件,且应有起草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认可。
6.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请务必注明项目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其他),请同时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已结题的请提供盖章的结题通知书,未结题的请提供盖章的申报书,或者是有立项单位盖章的oas发文)。
三、有关同行评议事宜请待进一步通知。
四、所有申报表格请查阅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的《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鼠标点击跳转)。
五、其余未尽事宜,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曹锁娟(84892739)或机关党委郑玉冰(84891121)咨询。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通知).docx
附件2:校人字[2015]31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鼠标点击查收)
机关党委
2020年4月20日